新疆新增223种基本药物

    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新疆223个品种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新疆都市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1年版)》中看到,新增223个品种的基本药物,包括西药102种、中成药95种、民族药26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近20类常见、多发、慢性病,其中一些在百姓中口碑好、疗效佳的抗生素、解热镇痛类药物和民族药剂成为这次增补的“主力军”,将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相同的政策。

    作为新医改的五大重点措施之一,国家多部委2009年联合公布307种基本药物目录,要求各地试点的基层医院100%使用这些廉价安全的常见药,并实行“零加价”销售,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新疆在这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本着既适应本地区用药水平、习惯和特点,又能满足基层群众对民族药、地方特色中成药、地方病种特需药品需求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增补药物进行了科学论证和遴选,最终确定了223个品种的增补药物。

    在新增药品名单中,西药主要以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病、儿科病及感冒、消化道系统疾病等地方多发病和常见病为主,涉及到白血病、血栓栓塞性疾病、肾病等疾病;中成药的三七伤药颗粒、双黄连口服液等药物都被列入其中,而首批新增的民族药中主要是群众喜欢的知名老药和普药,刚刚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炎消迪娜尔糖浆等一些常用维吾尔医药也在增补目录中。

    2011年5月以来,新疆先后分两批在60个县市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中乡镇卫生院514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个,行政村卫生室926个。今年9月底前,全区所有尚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牧业医院(站)、农牧场卫生院等一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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