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药企业应根据现有政策调整规划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制度处处长谢晓余21日接受中国经济网专访时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出台后,医药企业应该根据现有政策调整发展规划。
首先,对于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来说,产品要降价。
第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增强了竞争。企业一定要具有相应的成本控制能力和生产配送能力,才能在招标中获得生产基本药物的资格。
第三,国家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加强了管理,要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只有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它的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它生产的药品质量合格。
第四,对于非基本药物企业来说,他们面临着市场份额的问题。因为基本药物制度里面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按比例使用基本药物。也就是说,现在的药品市场份额将来会划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基本药物的市场份额,一部分是非基本药物的市场份额。按照前面国家确定的这项制度来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市场份额将会大大提高,非基本药物的市场空间就会比较小。应该在科技创新的角度做文章,应该想方设法研制生产成本效果比、风险效益比更优于基本药物的品种来替代目前目录里的品种。另外,它还应当在重大疾病、特殊疾病、疑难疾病方面去创新,研发品种,在这个市场占领空间。
“所有的企业应当适应种改革方向,适应这样的制度,应当根据目前的政策来调整自己产业的战略发展规划。”谢晓余说。
给药企合理利润空间鼓励药企生产基本药物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后,药价可能会会降低25%。那么这会不会出现药品生产企业因为利润下降而供货不足的情况呢?
谢晓余坦言,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要采取四方面措施。
第一,在制定价格时,一定要给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他们生产基本药物。
第二,要研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扶持政策,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等等方面鼓励其生产配送基本药物。
第三,完善我们国家的药品储备制度。对于一些利润很低,而且临床必须,没有药品可替代,企业又不经常生产、用量很少的基本药物,要纳入国家储备的范畴。
第四,要完善我国的医药产业政策和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另外,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还有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目录的制定上,一定要和医疗保障目录相衔接。医疗保障目录从2004年执行到现在经过了五年时间,在实践中也是行之有效的目录。在制定这个目录的时候,对医疗保障目录里收载的品种进行了重点评审。
第二,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报销体系,而且报销比率高于非基本药物。
第三,基本药物制度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措施,就是要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对于合理使用的问题,从卫生行政部门来说,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同时,在医疗保障支付报销的政策里面,也应当制定相应的规定,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应根据这一原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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